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生出国(境)流程

    2021-07-09 17:08:51           浏览数:0

 

  1.国际合作交流处发布学生出(国)境项目通知,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报名。

  2.学生根据通知要求,向所在院(系)提交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生公派出国(境)审批表》。

  3.学生所在院(系)根据出国(境)项目相关要求,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、成绩等进行初审,将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生公派出国(境)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》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业成绩表》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生出国(境)审批表》交给国际合作交流处。

  4.国际合作交流处根据院(系)提供的推荐材料,会同教务处、学生工作处,对学生进行审核,签署审查意见。国际合作交流处组织学生谈话,学生签订知情同意书后,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。

  5.国际合作交流处将推荐人选向国(境)外高校推荐,最终录取结果以国(境)外高校的录取通知为准。

  6.国际合作交流处与对方学校进行沟通,确定出国时间、接机等事宜,为学生办理出国(境)手续。

  7.国际合作交流处对学生进行出国前教育,指导学生填写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出国学生行前教育记录》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生公派出国(境)承诺书》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出国(境)人员保密安全教育承诺书》,学生监护人填写《担保人声明》。

  8.国际合作交流处向学生工作处、教务处、组织人事处、招生工作处出具学生出国(境)的派出书面通知、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、机票购买截图等。

  9.国际合作交流处向学生所在院(系)出具学生出国(境)的派出书面通知、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、机票购买截图等。各院系为学生进行出国(境)行前培训,培训记录交由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。各院系指派班主任负责出国(境)学生管理工作。

  10.通过合作机构办理出(国)境的学生,须与学生签订《出国留学申请服务委托协议》,并将《出国留学申请服务委托协议》的复印件交给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。

  11.学生在国(境)外期间,每周向国际合作交流处上交周记和照片,国际合作交流处每周与学生进行沟通交流,做好交流记录,保障学生安全顺利度过国(境)外学习交流。如果学生超过三次不提交周记和照片,非毕业生回国后不予以学分互认,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。

  12.出国(境)的学生必须按照出国前协议批准的时限如期回国返校。学生返校后两周内到国际合作交流处办理报到手续。学生回国返校后,向国际合作交流处递交学习交流总结,国际合作交流处对学生进行回访教育工作,组织学生填写《出国(境)学生归国回访教育记录表》。

  13.学生因公出国(境)交流学习结束后,填写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国(境)外交换生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》,经国际合作交流处、教学院(系)专业负责人、教学院(系)负责人审批同意后,提交教务处审核,将交换生期间的校外课程认定为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,由教务处进行成绩录入。对于无法认定、转化学分的课程,学生所在院(系)应及时指导学生补修。

  14.因故延长出国(境),必须向国际合作交流处申请,同意后方可延期。

  15.符合公派出国(境)资助申请条件的学生回国返校后,向所在院(系)提交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出国(境)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》《手机在线看推理片学业成绩表》、国(境)外学习成绩单,国(境)外交流学习总结、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,各院(系)对学生进行初审,将审核通过的学生材料提交给国际合作交流处。

  16.学生出国(境)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学生的材料及出国(境)表现进行评审。

  17.国际合作交流处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资助学生名单,给学生发放资助。

  18.国际合作交流处对学生材料进行整理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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